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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添加时间:2018年12月16日 来源: 苏州昆山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szgwlxfls.com/
  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一、 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合作公司清算函。
  二、 原审批机关作出清算回复。(清算开始日)
  三、 董事会商议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 清算开始起5日内,召开清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清算方 案》。
  五、 聘请清算会计师,进行财产整理、制作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六、 清算开始7日内,通知相关政府机关及交易银行。
  七、 清算开始日10日内,向已知的债权人寄送申报债权的通知。
  八、 清算开始日起10日以及60日内,在国家级报纸和地方级报纸 各刊登一次公告。
  九、 清算财产、未完结业务、履行中的合同等的处理、整理。
  十、 计算应付税金。
  十一、清算完结审计报告。
  十二、完成清算报告并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十三、向原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
  十三、清算报告提交10日内,注销税务、海关登记证。
  十四、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将剩余资产汇外境外以及关闭银行帐户。
  十五、税务、海关登记证注销10日内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
  十六、刊登合作公司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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