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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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破产财产变现方式

添加时间:2021年3月26日 来源: 苏州昆山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szgwlxfls.com/

  宋,苏州昆山常年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广东思豪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破产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破产财产变现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破产财产变现的方式应当以拍卖的方式进行,;同时指出:不进行拍卖或者拍卖不成的破产财产,可以在破产分配时进行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

  从上述法律规定不难看出,破产财产变现的方式有;拍卖;和;变卖;两种。


  一、拍卖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被拍卖物的价金。破产财产的拍卖,由清算组负责委托有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清算组委托的破产财产的起拍价应当是债权人会议和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评估的价值。


  清算组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破产财产,其行为是强制性的,是对属于债务人所有的享有独立处分权的财产强制进行的拍卖,在开拍之前,清算组应发布公告,并报人民法院,通知竞拍人破产财产拍卖的时间、地点,竞拍人在公开竞拍之前可以对拍卖的破产财产进行现场查勘,以确定自己的最高竞拍价。


  拍卖具有以下特点:


  1、拍卖是由专业机构进行的活动;


  2、动产和不动产应由不同的拍卖机构进行;


  3、拍卖破产财产,应按确定的程序进行;


  4、财产拍卖成交应当在事先确定的底价之上,由出价最高者的价金作为拍卖物的价金。


  二、变卖


  是清算组依据事先确定的破产财产的价格,随时出卖破产财产的行为,一般的说,破产财产的变卖有以下几个步骤:


  1、拟定和通过变卖方案。变卖方案的内容有:1)变卖财产的目录表;2)财产变卖的定价原则;3)财产变卖的程序原则。


  2、制定变卖程序,具体内容有:1)确定公布买受人的资格;2)变卖登记手续及具体时间;3)定价原则;4)签定变卖协议。


  3、发出变卖公告,变卖公告应刊登在影响大的报纸上,具体内容有:1)变卖物的简况;2)变卖登记的时间;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4、变卖合同的签订和生效。变卖合同是变卖工作结束后,清算组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具体内容有:1)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代表人姓名、职务;2)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等;3)议定的价格及付款方式、时间;4)违约;5)代表人签字;6)附件,如变价财产的目录等。


  清算组与买受人双方签字后,报人民法院批准后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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